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

福島核一 我承保4億元

2011/03/16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

日本強震引發核電危機,金管會昨(15)日緊急找來兆豐產險等產險業者,了解核能保險風險分散機制。各國核能保險均透過聯合會相互分保,產險業者表示,這次受強震衝擊的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,台灣也分近新台幣4億元保額,惟屬天災引起,理賠機率不高。
產險業者進一步說,各國核能保險多設有聯合會,再透過聯合會相互分保,如台灣的產險業以共保方式承保台電的核能保險後,會再透過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,分保出去給日本的核能保險聯合會。

同樣的,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也分進日本的核能保險,通常先由主辦產險公司兆豐產險出面承接後,再分包給國內各家產險公司。

因日本核能電廠相當多,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對分進的每家日本核電廠都設有上限,以這次出狀況的福島第一核電廠為例,台灣就分進4億元保額,全部都是責任險,保額較大的財產保險,台灣方面則沒有承接。

產險業者指出,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出事後,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這幾天都密集與日本方面聯繫,目前初步掌握到的資訊,初步認為這次核電廠的事故是因地震、海嘯引起,而台灣分進的保單中,對於天災引起的事故不在承保範圍內。

換言之,這次4億元應不致理賠,不過實際情況還是等事故原因釐清後,才能確定。

至於國內核電廠投保情況,產險業者表示,國內產險公司共同承保台電的核能保險後,絕大部分都再保出去,國內只留1.02%。台電表示,台電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,保障範圍是依核賠法規定為主,「重大」天災引發的損害,核電廠可以不負責,因此,核保責任險條款,也將重大天災排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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