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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

接軌IFRS 科技業盯租稅風險

2011.11.02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乃綾/台北報導】
距離明(101)年台灣企業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(IFRS)只剩二個月。各企業評估IFRS轉換對企業影響,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(KPMG)表示,科技業導入IFRS,將衍生跨國投資或交易的租稅風險,應考量多出來的租稅負擔。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KPMG台灣所昨(1)日舉辦「科技事業導入IFRS應用實務」研討會,審計協理郭冠纓表示,稅務不確定性,可能會被稅捐機關要求補稅、剔除費用等。現行會計準則作法,稅務如出現問題,都是被核定後才入帳,但IFRS要求企業事先將這些稅務風險考量進去。
跨國經營的科技業公司最常有稅務不確定性,因為這些公司通常有移轉訂價的問題,而移轉訂價又是現今國際稅務的最大風險,包括母公司、子公司在國外的移訂調整風險也須考量。
郭冠纓說,許多公司在國外都設有境外存貨倉,雖只有進出貨,沒有實質營運,但仍可能被當地政府認定為固定營業場所,須在當地繳所得稅。因IFRS採合併報表,總公司往往會有所得稅漏估問題。
科技業的稅務風險,還會出現在企業併購時,商譽是否可在稅上認列,或投資抵減、免稅所得計算、非經常性費用(如非預期的賠償費)抵減等。估列這些稅務風險時,是要計算出未來預期可能需要支付的稅額。
郭冠纓指出,企業可比照IAS 37對「期望值」計算方法。例如一項投資抵減有五成機會會被剔除20%金額、有五成機會被剔除30%,這時就可以用加權平均方式計算出剔除25%的稅務風險期望值。
另外,IFRS認為土地增值稅為所得稅的一種。投資性不動產的增值稅,須列在損益;自用不動產則列其他綜合損益。
郭冠纓說,原來帳上的土地增值稅準備,未來須轉列在「遞延所得稅負債─土地增值稅」項下,原來在股東權益的重估增值,則轉到保留盈餘中。

持股若逾20% 關聯企業須採合併財報

2011.11.02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乃綾/台北報導】
多數科技業在台灣有許多關聯企業,海外也有轉投資公司。國際會計準則(IFRS)規定,對轉投資關聯企業如持股超過20%以上,企業就須採合併報表,關聯企業及海內外轉投資公司的所得稅,可能要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。
KPMG協理郭冠纓表示,科技業海外轉投資公司的利潤,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,如會影響轉投資公司的股利政策時,可不要在母公司財報上認列,但仍須財報上揭露:有多少遞延所得稅負債沒有認列。
是否要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?郭冠纓說,財務狀況是首先須考量的因素。假設母公司虧錢、只有子公司獲利,在子公司不盈餘分配情況下,母公司無法配股利,這種情況下很難不認列遞延負債。另外,轉投資公司當地稅率高低,也是考量因素。若當地稅率偏高,且股利匯回台灣機會非常高,也須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。

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

營所稅抵減 先產創後促產

2011/05/18 經濟日報 記者陳乃綾/台北報導

企業申報營所稅旺季來臨,國稅局與國內會計師提醒,今年報稅應先適用產創條例優惠,再來慢慢抵扣已落日的促產條例租稅優惠。

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,不過昔日部分投資抵減辦法優惠仍然有效,並與產業創新條例辦法中的租稅優惠重疊,國稅局日前已發布解釋令,宣布仍有促產優惠的營利事業,應先適用產創優惠,再依照促產施行細則抵用相關減免。

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信表示,產創條例下的投資抵減僅能抵減當年度企業應納營所稅額,不像促產條例,若研發金額太多、當年度抵不完,可在未來四年遞延使用。

他建議,企業應該先考量是否符合產創條例下研發投資抵減資格,在今年5月申報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,優先採用產創條例抵減辦法,再將過去促產條例剩下的抵減餘額依適用年度抵用。

產創條例投資抵減只能以研究經費的15%作為抵減稅額,且最多只能抵當年度30%應納稅額。促產投資抵減除了可以遞延四年,最高也可以抵減當年度應納稅額50%,且如果抵減餘額到了最後一年(第四年),還可有多少、抵多少,不受50%限制。

因此,今年企業申報促產投資抵減時,可優先考慮95年申請促產時剩下的餘額,因為95年餘額在今年為遞延的最後一年,可全數抵減;如果今年不使用,明年優惠餘額就會失效。

假設一企業99年度應納稅額為1,000萬元,產創條例可抵減100萬元。另外仍有95年500萬元、96年600萬元的促產投抵餘額,那麼95年的500萬元可不受限制全部抵減,96年的餘額僅能使用400萬元,剩下的200萬元可在申報100年度營所稅時全數抵用。也就是說,該企業99年度則不須繳納任何營所稅。

林宜信提醒企業,如欲適用產創條例投資抵減,一定要在6月底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,由主管機關審核是否具有高度創新。

5月申報營所稅時,仍要向國稅局申報產創抵減資料,主張抵減金額與項目。

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

5種常見營所稅申報錯誤

2011/05/13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/台北報導


企業申報營所稅常犯5種錯誤,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昨日表示,除了損益計算錯誤外,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、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也經常有錯誤,相關人員宜特別注意,以免出現短漏報,遭到追補稅甚或處罰。

企業申報營所稅時,最常出錯的五大問題包括:

(1)誤填行業代號。

(2)專營買賣有價證券或建屋出售,未將其出售有價證券與土地收入及成本,列入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。

(3)依規定填報截至去年底止,已實際繳納各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營所稅的餘額者,該計算的餘額如果大於同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期末餘額,應以該帳戶期末餘額為限。

(4)以前年度經國稅局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,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者,各期虧損數應先扣除依所得稅法規定,不計入所得額課稅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,再自全年所得額中扣除。

(5)漏報證券交易所得:依稅法規定停徵所得稅的適用範圍,以我國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有價證券為限,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。

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

今年報營所稅 3招不失血

2011/05/10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/台北報導

企業捐贈文創支出,認列限額與範圍

今年企業申報營所稅,會計師提醒應注意,文創捐贈可抵費用1,000萬、金融商品投資由過去分離課稅改採合併課稅,及適用產創條例高度研發支出,須注意投資抵減的抵減上限等,以發揮合法節稅的最高效益。

勤業眾信會計師林宜信認為,在捐贈上,除現行稅法所有關於捐贈規定不變外,因文創法另對企業有「額外」的文創捐贈抵稅優惠,例如企業捐贈文創產業在1,000萬,或所得額10%內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;公司既可做公益,又可節稅且提高形象,一舉數得。

林宜信說,但這項捐贈依法應在會計年度終了後的1個月內,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、資料,向文建會申請核發證明文件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易言之,如果事先不知情的公司,在今年1月底前沒有提出申請,99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已來不及適用,就為明年度作好準備吧!

民國98年12月31日前,企業購買金融商品,短期票券利息採20%分離課稅、證券化商品如不動產證券利息,採6%分離課稅等,因稅法新修今年起都改為合併課稅。

林宜信說,例如99年1月1日後企業購買金融商品,短期票券的利息,利息所得先扣10%,結算時營所稅率今年已由25%降為17%,先繳的10%還可以抵扣;過去採分離課稅制度,只要一經分離課稅就繳給政府,如今合併課稅尚可抵扣,有利降低企業稅負,促進金融商品交易,活絡金融市場。

由於產創條例對研發採「高度創新」規定,且當年度研發費用僅能在同1年度按15%抵減應納稅額,並以不逾本稅及未分配盈餘稅30%為限,加上企業若先剪適用促產條例而尚有未抵完的額度,其抵減上限如何果計算,很是傷腦筋。

舉例來說,若公司應納稅額為1,000元,99年度適用產創研發投抵上限為應納稅額的15%,則可抵150元;公司適用促產研發投抵尚有95年未抵的300元、96年300元、97年200元及98年300元。那麼公司應如何辦理研發投抵呢?

林宜信說,促產規定研發投抵最後1年,不受應納稅額50%上限規定,因此95年300元可全抵,而按促產規定研發投抵不得逾應納稅額50%,99年產創已抵150元,亦即96到98年度只剩350元額度,公司可從96、97年度依序抵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