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

3類危險屋 學生租房要小心

2011/04/28 工商時報 記者馬婉珍/台北報導

學生租屋糾紛排行榜

學生在外租屋風氣盛行,教育部統計大專院校在外租屋學生占總人數的3成,為避免重蹈東華大學外宿生火警死傷慘重的覆轍,專家建議學生租屋應多注意。

教育部統計,在大專院校宿舍不足的情況下,有6成以上學生在外租屋的學校有9間,尤以私立學校更明顯,足見學生族群經濟能力有限,在抱持「租金便宜、離校近」的心態下,往往容易租到不太安全的房子。

HouseFun新聞中心經理李建興指出,學生租屋族最害怕住處遭到不明人士入侵,由於熱門的學生套房空租期短,往往上一位房客才搬走,新房客隨即入住,為避免上一位房客拿舊鑰匙有機可乘,建議在承租房子時,要求房東立刻換鎖。

若租屋地點過於偏僻或位在暗巷,也會造成夜歸女生的心理壓力,街角監視器、感應式照明設備,可適時補救治安上的缺口。

東華大火事件後,租屋安全熱度燒進校園,大學生紛紛關心起消防問題,有學生直言,現在租房子,會特別留意滅火器位置及逃生動線,承租房子時,建議可多觀察住宅周遭環境,以挑選相對安全的房子。

不少大學鄰近商圈鬧區,進出人員相對複雜,校外租屋學生最擔心的安全問題,最常遇到租屋處出入複雜、樓梯口狹窄、消防設備不足等難題,李建興指出,有3種房子特徵,儘管租金再便宜,都不建議承租。

首先,不租住宅環境複雜的房子,例如夜市、卡拉OK、網咖附近等,出入份子複雜,難保那一天被盯上,無端惹禍上身。其次,不租沒有對外窗的房子,考量空氣不流通以外,多開一扇窗等於為自己多留一條逃生路線;最後,建議不要租熱水器裝在室內的房子。

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

趨勢觀察/養成多面向T型人才

2011/04/25 經濟日報 林富元

五年前我在經濟日報的專欄寫過幾篇文章,討論所謂的「T型人才」。當時所謂的T型人才,講的是隨著世界趨勢,愈來愈多跨行異業結合,創造出新的行業與新的機會,人才的需求不再是單一層面。

讀者也看到晚近最紅的產品,大多是像iPod或iPhone這種結合科技娛樂傳媒影音為一體(還加上雲端的服務),醫療器材結合醫療與健康照顧並大量融入科技,還有未來更巨大的農業漁業更新,傳統產業大翻身。

優質人才 須多元多面

過去各自為政的獨立行業,現在他們分別搞清楚了,原來將不同的服務與價值捆綁在一起,他們可以做更多事情,提供更多服務,所以融合出來的價值更高更大。理所當然,這些新趨勢當然也快速地在改變我們對人才內涵的需求,強調人才必須是方方面面圓融(Well-Rounded)與多元多面(Multi-Disciplined)的人才。

T型人才上頭的橫槓,代表人才需要在多元多面具有廣度知識,但這完全不否定T型人才直桿所代表人才必須有專業的深度。沒有專業與深度耕耘,只剩下虛浮的廣泛知識也是不行的。

最近在矽谷的玉山科技協會年會上,史丹福大學工學院院長詹姆士‧布蘭姆(Dr. James Plummer)特別以T型人才作為主題,討論史丹福大學正在思考如何由教育著手,製作一套可以培養多元多面人才的教材與方式。

布蘭姆首先提出一個問題,問大家「究竟工程師是作什麼的?」他認為,工程師不會贏取諾貝爾獎或奧斯卡獎(但是他們有史丹福大學同仁贏過多次奧斯卡的技術獎),那些是科學家的福報。工程師的工作,「就是將科學家發現的學理,拿來解決日常問題,改變世界」。所以史丹福大學最喜歡的學生,就是認為自己可以改變世界的年青人!

專業創新 教育新內涵

史丹福大學工學院過去強調的內涵是數理,科學先、技術後,教育重點在傳授工程師可立即就業生產的能力。史丹福大學工學院今日的教學內涵,除了專業應有的深度以外,則特別強調創造力、創業、溝通、團隊精神、領導統御、世界觀,以及不斷學習的習慣,這些更多元化的價值。

史丹福大學也重新詮釋T型人才,就是T字的直桿,還是專業訓練。而T字的橫桿,今天則代表「更廣義的創造力與創新力」!

專業可以教,而創造力與創新力怎麼教呢?

傳統教科書死讀書與傳統單向授課是教不出創造力或創新力的。但創造力與創新力可以經由親身經歷(Experience It)與激發想象力(Imagine It) 而逐漸萌芽。

史丹福大學開了許多實際課程,教授只在旁指導,由學生們自己創造發揮。最近他們組織了數十位各門各系的學生,分成十幾個小組,研討一個海闊天空的題目:「如何創造出最經濟實惠的便條紙新應用」。他們的便條紙,就是3M公司發明的「Post-It」。

各展所長 知識大融合

此處不談這個案子後來得到什麼驚天動地的應用。但是史丹福大學迅速發現,當他們將這些不同背景與不同學科的學生混合在一起的時候,每個人都快速變成領導者。每個人都基於自己的專業領域,在團隊裏迅速提出自己的獨特貢獻,而混合出來的力量特別強大與融合。

為此,布蘭姆語重心長地說:「以前,當我們將五位電機系的學生組成一個團隊,幾乎在第一時間,他們自然地就會有某人變成公認的領導。他一人在創造,其他人只能在旁邊跟著呼應與支援。現在我們將五位完全不同科系的學生放在同一個團隊,研討完全沒有預設立場而範圍廣寬的主題。我們立刻看到,每一位成員都在以他們的本事創造與創新參與,每一位成員都在以他們的特點互相領導。這就是創造力與創新力的萌芽開始。」

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

兒10年不工作 父母討回6千萬豪宅

獲贈屋後「宅」在家 雙親恨鐵不成鋼

2011/04/14 自由時報 記者劉志原、簡明葳/台北報導

「防不孝條款」發威!有數億身價的李老先生,十年前將台北市安和路「東帝士花園廣場」現值近六千萬的豪宅送給最小的兒子,么兒竟從此「宅」在家不工作,水電費、管理費都由父母代繳,甚至連自己兒子的兩萬多元學費、補習費也向兩老伸手,忍無可忍的老夫婦恨鐵不成鋼,祭出民法「防不孝條款」,以兒子不扶養父母為由,向台北地院訴請兒子還屋獲准。

老夫婦的友人說,兩老已七十多歲,財產早晚都是兒子的,雖控告么兒,但仍讓他同住;兩老用心良苦,提告是要給四十歲的兒子一個警惕,看他能不能因而發憤圖強,出去找工作,以扛起為人子、為人父的雙重責任。

友人說,老人家雖勝訴,但暫時沒有將兒子掃地出門的打算,兩老還擔心事件曝光對兒子有傷害,盼對外低調。

水電、管理費、小孩學費都要爸媽出

「防不孝條款」是民法第四一六條第一項第二款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」,贈與人可在知悉一年內要求撤銷贈與;李氏夫婦主張,兒子長久未工作迄今,夫妻一年前認定兒子不扶養他們,才決定提告。

記者昨赴李家,兒子李某來應門,得知記者來意後,看了看屋內喊「爸」,接著李父出面,對記者搖搖手,並拉住兒子,示意別發言,李父對記者說:「沒有、沒有,我們沒這件事」,隨後關上門,並致電律師,律師表示,李氏夫婦不希望事件曝光。

據指出,李父曾是上市電子公司的董事,有數億身價,十年前先後購買三棟房子,以贈與名義登記在三個兒子名下,送給么兒的這一棟,位於台北市安和路東帝士花園廣場,約四十五坪,有兩個車位,目前市值近六千萬。

李氏夫婦贈屋給兒子後,一度搬到新北市林口區透天別墅,但常回台北市看孫子,回來時就與老么同住東帝士花園廣場;日前已將林口房屋出售,搬回東帝士花園廣場。

李父向法官說,么兒自九十一年結婚後就沒有工作,母親指么兒沒扶養她、沒有拿錢回家,都是事實;管理費、水電費、孫子的學費也都是老夫妻在付。

七旬老父母痛心 撤銷贈與盼給兒警惕

法院據此認定,李某有不扶養父母的事實,符合民法撤銷贈與規定,且李某收到開庭通知書未到庭,視為「自認」,法官判決他應將房屋登記到母親名下;可上訴。

承辦本案人員指出,因當年是以「贈與」為登記原因移轉所有權,如今贈與關係既不存在,則依財政部九十二年二月十九日發布的解釋函令,李父可向稅捐單位申請退還當年繳納的贈與稅。

住商不動產台北遠企店吳國源說,「東帝士花園廣場」屋齡約廿年,為早期名宅,屬遠企敦南商圈,這區住戶素質佳、治安好、交通便捷、社區公設比低、社區管理品質佳,在中古屋市場很搶手。蕭萬長、胡定吾等名人都曾是住戶,十年前每坪六十到六十五萬元,近十年身價已經翻倍,近期市場行情每坪一百廿萬元。

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

保留盈餘課營所稅 增至15%

2011/03/29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
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(28)日初審通過,民國100年起企業保留盈餘加徵所得稅率,將自10%調高為15%。財政部長李述德說,此舉將敦促業者多作盈餘分配,盈餘可用來投資、也可用作加薪或發放股利,讓員工與股東共享經濟成長果實。

財政部表示,新法最快今年可實施,未來股利實質總稅負將達29.45%,增幅16%,估計國庫可增加150億元營所稅收,但過去鮮少分配帳上盈餘、分配率多低於四成的43萬家中小企業,將面臨重大衝擊。

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條文修正草案,營利事業自100年度起,應就未分配盈餘加徵15%的所得稅。按照股利所得落後二年繳稅時程估計,企業要到102年時,才會面臨保留盈餘稅負上升的壓力。99年以前的企業未分配盈餘,仍僅加徵10%所得稅。

財政部長李述德說,修法來的正是時候,可以敦促企業提高盈餘分配比率,並以加薪或發放股利方式,讓員工與股東共享經濟成長果實。針對外界擔心影響企業籌資,李述德說,只要盈餘轉增資變成股本,即不必擔心會被加課保留盈餘稅,由此可達強健資本目的。

不過,經濟部認為,保留盈餘形同是企業的「儲蓄」,當經濟景氣波動變較大時,保留盈餘存量足夠的企業,相對較能因應景氣變化的衝擊,特別是中小企業,若調高其保留盈餘的租稅成本,將不利其營運。

提案修法的立委賴士葆指出,台灣是實施股利所得兩稅合一(營所稅與綜所稅)制的國家,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40%稅率,才是股利的最終稅負。因此當營所稅率與綜所稅率差距過大時,就會誘使企業選擇將賺得的獲利留在公司不分配,藉以規避股利分派時,股東必須繳納較高的所得稅。這種避稅現象,在以家族為主的中小企業最為常見。

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

升息、兩岸題材…金融股布局時機到了

2011/03/28 經濟日報 記者呂淑美/台北報導

第七次江陳會可望在第二季舉行,法人普遍看好近期股價跌深、升息題材以及具有兩岸題材的金融股,股價已來到具投資價值,金融類股指數有機會再挑戰千點大關,建議此時可逢低布局。

央行即將在本周四召開理監事會議,法人認為,有助金融股未來獲利表現,第一金投顧副總陳奕光表示,近來金融股股價跌幅頗深,再加上央行將再度升息1碼,對金融股獲利屬正面,建議可布局金融股。

此外,國票投顧報告表示,今年銀行因利差回升及資產品質改善而持續穩健,加上受惠於央行持續升息政策,獲利將可望維持成長力道。

壽險業則因業者普遍提高海外投資比重上限,投報率可望提升,並帶動今年獲利大幅成長;證券業仍因今年股市長線看多,全年獲利展望持平;整體來看,金融股具基本面支撐。

而對金融股最具長線利多的是,未來具兩岸金融題材加持。元富投顧總經理劉坤錫指出,第七次江陳會即將在近期展開,此次會談將聚焦在金融協議議題,再加上金融股股價經過修正,已具投資價值。

國票投顧也表示,兩岸合作逐漸增溫,MOU及參股等題材具想像空間,加上未來若開放雙方相互投資,短期象徵性意義雖高於實質獲利,長期則具有開拓大陸市場之潛在發展利基。

投資建議及評價方面,法人圈普遍認為,今年金融股價淨值比(P/B)目標為1.5倍至1.55倍,若跌至1.2倍至1.3倍附近為支撐,也就是說,今年合理價淨值比區間約為1.3倍至1.5倍,對應至目標金融指數區間約介於950點至1,130點。

國票投顧建議,由於目前金融股評價已回檔至約1.3倍,較具吸引力之水位,類股投資價值逐漸浮現,將整體產業之投資評等由持平調升至「加碼」。

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

福島核一 我承保4億元

2011/03/16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

日本強震引發核電危機,金管會昨(15)日緊急找來兆豐產險等產險業者,了解核能保險風險分散機制。各國核能保險均透過聯合會相互分保,產險業者表示,這次受強震衝擊的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,台灣也分近新台幣4億元保額,惟屬天災引起,理賠機率不高。
產險業者進一步說,各國核能保險多設有聯合會,再透過聯合會相互分保,如台灣的產險業以共保方式承保台電的核能保險後,會再透過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,分保出去給日本的核能保險聯合會。

同樣的,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也分進日本的核能保險,通常先由主辦產險公司兆豐產險出面承接後,再分包給國內各家產險公司。

因日本核能電廠相當多,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對分進的每家日本核電廠都設有上限,以這次出狀況的福島第一核電廠為例,台灣就分進4億元保額,全部都是責任險,保額較大的財產保險,台灣方面則沒有承接。

產險業者指出,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出事後,台灣核能保險聯合會這幾天都密集與日本方面聯繫,目前初步掌握到的資訊,初步認為這次核電廠的事故是因地震、海嘯引起,而台灣分進的保單中,對於天災引起的事故不在承保範圍內。

換言之,這次4億元應不致理賠,不過實際情況還是等事故原因釐清後,才能確定。

至於國內核電廠投保情況,產險業者表示,國內產險公司共同承保台電的核能保險後,絕大部分都再保出去,國內只留1.02%。台電表示,台電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,保障範圍是依核賠法規定為主,「重大」天災引發的損害,核電廠可以不負責,因此,核保責任險條款,也將重大天災排除。

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

奢侈稅/繼承取得多屋 出售免重稅

2011/02/28 聯合報 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

避免「炒房稅」波及持有二棟以上自用住宅的民眾,財政部將訂「多屋族」免稅範圍,第二棟以上的自用住宅如為繼承取得,不論持有多長後出售,都不加課百分之十到十五的特別稅;但若屬受贈取得,必須持有至少二年後再出售,才可免除重稅負擔。

財政部研訂中的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(俗稱「奢侈稅」)草案,針對自用住宅採從嚴定義,本人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只能有「一戶」;若名下持有不動產超過二戶,由其他親屬名義設籍,並享有自用住宅地價稅等輕稅優惠,未來出售時,除非房產來自繼承,或持有超過二年以上,否則都要加課百分之十到十五的特別稅。

為避免「一戶一屋」的規定,波及非自願性取得第二棟以上房產的民眾,在售屋時多繳一筆特別稅,財政部已決定賦予特定多屋族免稅優惠。

財政部指出,現行不同稅法裡對於「自用住宅「的定義並不一致,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因具有懲罰稅性質,必須從嚴定義自用住宅的條件。因此,名下持有的房屋不只一棟者,即使全部房屋均符合做自用住宅使用,仍要注意出售時點,最好持有二年以上再出售,才能免除特別稅的負擔。

財政部說,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有關「自用住宅」是指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設籍,做自用住宅使用的房屋,以一戶為限但無面積限制,這類房屋不論持有多久,也不論面積大小,都不會被加課「炒房特別稅」。